内容 |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
许可条件 |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申请资料 | 1、使用林地申请报告;2、项目批准文件;3、项目可行性报告;4、林地补偿协议;5、林权证;6、森林植被恢复计划;7、林地现状照片。 |
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占用林地补偿协议向县级林业局提出用地申请书面材料;2、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上报;3、市林业局审批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意外的其他林地,审批权限为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4、市林业局审查材料合格、现场核实后,批复。 |
办理部门 | 林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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