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非公路标志设置(三区范围内行使)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许可条件 | 行政许可 |
申请资料 | 1、申请书 (1)主要理由 (2)标志内容 (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4)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6)安全保障措施 2、提供结构设计图,符合防台抗震技术规范 3、申请临时广告牌的,申请人需提供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资料 4、涉及土地权属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法用地证明材料 5、涉及收费公路权益的,申请人需提供收费公路业主的书面意见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现场勘察—核查许可—发证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规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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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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