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 |
办理地址 | 市行政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 |
许可条件 | 无 |
申请资料 | 1、《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具有检验资质单位出具的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合格报告;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第一步 对提交资料进行技术审查,材料符合要求,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申请决定书》,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二步 组织人员对变更许可事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验。 第三步 符合变更要求,依法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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