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同外国宗教组织开展交往和学术交流 |
办理地址 |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1号市行政服务大厅 |
许可条件 | 1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十一条 |
申请资料 | 1 、 申请报告(活动的目的、原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 、 外国宗教组织的情况 3 、 我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 4 、 我国宗教界人士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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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第(1)步: 宗教团体向县区民宗局申请(同意后)县区民宗局向市民宗局申请(同意后)市民宗局报省宗教事务局审批。 |
办理部门 | 民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