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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4448128-30/2017-0302006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2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加快打造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结构优、干劲足的企业家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5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着力点,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创新引智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国际战略眼光和先进发展理念、现代化企业管理手段、高度社会责任感、朝气蓬勃的企业家队伍,不断提升企业家驾驭经济发展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实施企业“二次创业”、贡献“大美新”临沂建设中勇争一流、建功立业。

2.基本原则

——紧扣发展大局。将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创业创新、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全市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核心突破。以龙头骨干企业、创新成长企业为重点,实施企业家精准培养工程,扎实推进优秀企业家的引进、培养、使用,带动规模以上企业管理层全面提升素质能力,使广大企业家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推动力量。

——突出问题导向。紧盯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短板”,持续发力,集中突破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评价等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把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的优秀人才集聚到企业中来。

——聚焦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家探索建立战略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找准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商业模式创新、资本运营、平台搭建、“互联网+”等关键环节,使广大企业家以全新的商业思维、全方位的运营渠道、规范高效的组织方式拓展新的市场空间,科学判断和设计商业逻辑、盈利方式和业务模式,不断发现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3.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各级各部门关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行动更加自觉,全社会尊重爱护企业家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评价体系更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得到普遍建立和完善,培养造就5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国内500强的引领企业家,30名能够带领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家,100名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优秀企业家,100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潜力企业家,推动全市企业家整体战略思维得到强化、创新潜能得到激发,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领跑者”转变。

二、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

4.加大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力度。将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三引一促”工作重要内容,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一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关键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临沂籍在外企业家数据库,市、县政府和市内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定期联系走访,保持与在外企业家的经常性联系;积极宣传推介优惠政策,鼓励在外企业家回乡创业、投资,积极协调解决回乡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健全职业经理人选用机制。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并重,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合作、管理入股、管理咨询等方式,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建立市场导向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薪酬,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对年纳税贡献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从市外新聘用年薪100万元(税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军人才,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企业每人10万元的奖励用于人才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加强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将“企业接班人、崭露头角的创业者、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高管”纳入后备人才库,组建由优秀企业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金融、法律等专业人士参加的创业导师团,与新生代企业家结对,进行经验传授、方法指导等全方位的辅导,着力解决新生代企业家实践经验不丰富、阅历不足、思路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不断提高后备人才的知识层次、管理能力,使其成为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三、加强企业家队伍培养培训

7.实施企业家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根据全市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分类培养、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成长环境、加强培训交流、提供公共服务等途径,积极策划举办一系列高端讲堂论坛、总裁研修班、走进标杆企业等观摩学习和培训活动。每年培训2000人左右,其中:选派参加省以上培训100人以上,市培训500人以上,各县区分别组织培训100人以上。

8.积极搭建企业家交流平台。依托山东省企业家网络学院,整合我市现有融资、咨询、行业研究院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山东省企业家网络学院临沂分院,为企业家学习交流提供即时性、个性化、全天候平台。整合企业家培训各类资源,依托市委党校、临沂大学和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在省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培训基地。依托企业家协会,举办企业家论坛、论坛沙龙、私董会、导师制等培训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市内优秀企业家开展交流研讨,分享管理经验。

9.拓宽国际化培养渠道。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学校与国外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培训。实施企业家境外免费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优秀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专业机构和企业学习研修和精准化、专业化考察。推动国外培训与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企业家境外培训机会,积极开展“招商引智”“亲情引智”等各类活动,大力开发海外智力资源,积极吸纳海外高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来我市创业。

四、以企业家能力提升推动企业管理提升

10.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化、法制化管理制度,完善董事、监事产生程序、监督机制和经营决策机制,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规章制度,形成事前依法防范、事中依法办理、事后依法完善的现代企业法制化管理方式。

11.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广大企业家重塑传统优势产业的商业模式边界,大力培育新型业态,激活技术、资本、人才等关键创新要素。鼓励企业打造新业态平台,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实践。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的技术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整合科技、社会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提高合作创新能力。坚持高标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快建立以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五、培育企业家精神

12.弘扬沂蒙精神。鼓励企业家大力弘扬“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坚定爬坡过坎、砥砺前行的决心,坚定谋大事、创大业的信心。引导企业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创新商业模式,转变发展路径。大力推动企业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凝聚力,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

13.弘扬工匠精神。指导企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一丝不苟抓好落实。鼓励企业家学习应用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加强标准化管理,注重产品细节,追求完美和极致,不断改善生产工艺,全力提升产品美誉度和企业影响力,走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之路。

14.弘扬担当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家把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严格履行各类合同协议,积极承担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对诚信记录不良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倒逼企业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六、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

15.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完善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分工帮包龙头骨干企业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代办相关许可、准入等手续。在市政府网站开通企业家“网上信息直通车”,为企业家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受理、建言献策等信息服务,保证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直通企业,企业家的愿望诉求直达市委、市政府。制定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对企业家和企业遇到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等危机情况,依法予以协调帮助。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家破解“担保圈”“担保链”。做好企业用地服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为企业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变更等业务中提供热情高效服务。每月1-20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除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外,不得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16.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制度,对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对市、县政府召开的专题性、行业性会议,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或列席;制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邀请全市地方财政贡献5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社会满意度调查中,设立企业家专项样本,采取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企业家对市直职能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

17.强化对企业家的指导、帮助和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共建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共谋发展的政商关系新生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与企业家联系。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创新收益,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政策,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和政务服务效率。

18.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改革的积极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结合上级规定和临沂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家容错机制的具体办法。对在推进企业改革创新过程中依法决策和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由于缺乏经验、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19.加大对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优秀企业家的突出事迹及时进行总结,在省级媒体深入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整合市属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资源,设立宣传优秀企业家的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打造在全市经济生活中有重要影响、优秀企业家积极参与的系列品牌栏目、节目和活动,增强社会对企业家的认同感和企业家自身的光荣感。对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第1名、第2-10名、第11-50名的企业及企业家,分别在临沂日报用整版、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版篇幅给予重点宣传。按季度公布全市地方财政贡献50强企业名单,通过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和在城区公共场所、交通显要位置等处设立光荣榜等形式予以广泛宣传。

七、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0.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在联系、培养、服务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大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家培养力度。

2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

22.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2017-2021年,市财政要安排经费用于企业家队伍培育培养,重点帮助我市企业家开阔眼界、提升境界、增强素质、提升创新能力,确保企业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鼓励县区安排企业家培训资金,组织开展县区企业家培训工作,以辖区内骨干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企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企业,与市级培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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