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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004448128-30/2017-0302007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2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企业家是社会财富创造活动的领导者,是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生力军,是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骨干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大批企业家脱颖而出,涌现出了一大批像张瑞敏、孙培恕、谭旭光、马纯济、张士平等具有较高国内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企业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正处于“十三五”开局的重要关口,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企业家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作为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稀有人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需要企业家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按市场规律谋划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企业家牢固树立、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需要企业家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谋大事、创大业的实干精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任务,需要企业家拥有直面困难、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实现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需要企业家拥有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的博大胸怀。

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省企业家在整体规模、人员结构、综合素质上还有一定差距和不适应;在创新发展能力、决策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特别是近年来,我省不少企业处于管理者新老交替的关键阶段,加强青年企业家培养迫在眉睫。因此,以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素质显著提高、作用充分发挥为目标,打造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我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拥有创新精神和开阔视野、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和科学管理技能、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家队伍,是一项势在必行、特别紧迫的战略任务。

多年来,我省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总的看,由于在省级层面上缺少一个指导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缺乏系统性的政策支持体系,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认识还不够统一,措施还不够协调,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因此,着眼长远,面向世界,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做好《意见》的起草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才办、省政府研究室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在省内外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初稿。初稿形成后,多次研究、修改、完善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企业家、市政府、省直部门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意见》送审稿形成后,我们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等23个省直部门进行了会签,于7月下旬完成会签。8月4日,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意见》,确定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会后,我们又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阅同意后,进入发文程序。10月14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意见》。

  • 二、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意见》坚持四条指导原则,

    一是紧扣发展大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应对经济下行、推动创新创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结构、素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协同发挥作用,加强地区、行业和企业内外的平衡协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聚焦“短板”,持续发力,集中突破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评价等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把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的优秀人才集聚到企业中来。

    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保障和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破除束缚企业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企业家队伍建设方式方法,培育健康繁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意见》提出了我省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末,各级各部门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行动更加自觉,全社会尊重爱护企业家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全省企业家总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素质明显提高,建成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国际化企业家队伍。

  • 三、保障措施

  • 为实现我省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目标,《意见》提出了完善建设机制、提高综合素质、培育企业家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健全工作机制五个保障措施。

    (一)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一是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以培育规模大、效益好、贡献多、创新强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为重点,培养造就100名以上擅长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以培育国内领先企业为目标,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以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在省内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二是健全职业经理人选用机制。加快建设职业经理人市场,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逐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积极探索多种分配方式,支持企业建立市场导向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中长期激励薪酬制度。三是加快汇聚企业家后备人才。依托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引进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依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速向企业集聚。健全企业家后备人才制度和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对引进的企业家人才,在住房、医疗、家属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二)提高企业家队伍综合素质。一是统筹建设企业家培训载体,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家培训规划(2016-2020年)》,作为《意见》的附件。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一轮高层次、国际化系统培训,提高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意见》提出,依托大型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山东省企业家网络学院,为企业家学习交流提供即时、个性化、全天候平台。二是拓宽企业家培养国际合作渠道,突出抓好青年企业家培养。持续实施企业家免费培训计划,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专业机构、知名企业学习研修和精准化、专业化考察;举办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选拔100名优秀企业家重点培训;依托省内著名企业家建立20个“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每年选拔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进入中心培养锻炼;每年选拔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实践研修。三是加强企业家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优良传统。

    (三)倡导和培育企业家精神。一是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支持企业家加快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增强企业研发实力;创新商业模式,转化发展路径;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凝聚力。二是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企业学习应用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增强品牌意识,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走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之路。三是诚信履责的担当精神。鼓励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社会和谐共赢发展,支持企业家积极回报社会,投身公益事业。树立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引导企业家诚信经营,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激励支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

  • 10:04钱焕涛

    (四)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天津、河北、江苏、重庆等省市政府每年都对在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我省大部分市县也有类似表彰奖励,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创业有舞台、政治有荣誉、社会有地位、生活有待遇。在调研中,企业家和各市都普遍反映,要对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对他们做出的贡献充分肯定,树立一批优秀企业家典型,让企业家群体学有标杆榜样、赶有目标方向,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意见》提出,采取多种措施,对重创新、发展好、贡献大的企业家,在参政议政、医疗等政治上、生活上给予相应的地位和待遇,引导企业家比发展、比贡献。

    一是正确界定企业家的社会政治地位。企业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劳动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的管理人才群体。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与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注重吸收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活动中,注重选拔优秀企业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可优先推荐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

    二是支持企业家积极参与政府决策。畅通企业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的渠道。政府召开专题性、行业性会议,邀请企业家参加或列席;制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要征求企业家代表的意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由各级政府聘请担任参事或经济顾问。

    三是改善企业家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和政务服务效率。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紧急公务出国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是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对在推进企业改革创新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五是强化对企业家的指导、帮助和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帮助企业家破解“担保圈”“担保链”,做好企业用地、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变更等服务。改善企业家医疗服务条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照保健对象待遇提供医疗服务具体办法。

    六是加大对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注重发现和选树企业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

    (五)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组成的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企业工作日制度,帮助企业家排忧解难。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家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落地到位,取得实效。

    8月26日,我省历史上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后,省经信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和有关新闻单位,围绕工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大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中央媒体、香港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纷纷开设专题专栏,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陆续推出系列深度报道。目前,已有30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先后刊发原创稿件60余篇,累计转载500余篇(次)。人民日报海外网刊发了《山东发布22个重点行业转型升级中期评估情况》;新华社经济参考网发表了题为《山东22个重点行去年主营业务收入9.3万亿元》的报道;香港大公网对山东工业22个重点行业实现利润5487亿元进行了报道。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开设“改革攻坚:新突破新亮点”、“长征永远在路上”、“敢为天下先 爱拼才会赢”等专栏,对我省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报道。

    大众日报自11月7日起,在头版开设“转型升级看鲁企”专栏,报道转型升级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典型案例。齐鲁晚报自10月31日起,开设“闯关英雄——山东企业家访谈录”等专栏,陆续采访50位山东知名企业家,讲述他们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经济新常态下创新转型发展的故事。《意见》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的实施意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初步制定了企业家网络学院组建方案、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省卫计委研究制定了企业家医疗保健服务待遇的具体办法,制发“111工程优秀企业家医疗证”,参照“普通保健”待遇享受医疗保健服务。省外办研究制定了《关于为企业人员因公出访提供便利化服务的意见》,对企业人员因公出国的出国指标、在外时间、审批办法灵活管理,并简化审批流程。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初步起草了《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办法》,明确实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各市也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东营、济宁、泰安、威海、日照5个市已初步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其它市也正在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全省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深入推进落实《意见》的工作格局。

    新闻界的朋友们,《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省企业家队伍建设进入崭新阶段。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恳请大家深入宣传《意见》,推广各地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企业家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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