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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7-1221008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12月4日,临沂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了浓厚的社会法治舆论。

市直部门活动现场设在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宣传活动的20余家市直部门、单位都围绕着宣传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标语、陈列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全面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全市79家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认真落实临沂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工作职能,利用窗口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与国计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到市直集中宣传现场参加了宣传活动,同时还视察了罗庄区“送法进社区”集中宣传点。

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法律赶大集、宣传车巡回宣讲、播放法治宣传录音、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宣传人员3600余人,展出展板23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770条,发放宣传图书资料近35万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万人次。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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