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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印发《通知》,落实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保障责任
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8-0111001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保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保障责任。

《通知》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考核。村(社区)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职尽责,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各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县区(开发区)司法局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要根据村(社区)法律顾问执业情况和专业特长,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提供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考评激励机制,检查督导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会商协作机制,主动沟通情况,抓好各自承担职责任务的落实。组织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将其列入年度支出计划;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结果和补助经费发放名单;财政部门负责定期拨付补助经费,及时将补助经费发放到人。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的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经费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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