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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8-0119001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1月19日,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根据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新要求和协会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代表、特邀代表234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选举产生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会议强调,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全员参与、学懂做实,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作用、实现价值。坚持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入手,认真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当好基层群众的“贴心人”和“贴心法律管家”。通过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等,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切实做好两支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管理、分级培训等制度,推动调解员队伍向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注重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考核评价、质量反馈、行业自律等日常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净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环境。注重发挥协会服务功能,搭建平台和载体,开展好教育培训、理论研讨、宣传表彰等工作,竭诚为广大会员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广大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底线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依规代理各类法律事务。

会议指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肩负着开展自律管理、推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使命,要按照“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机制科学、制度规范健全”的要求,努力把协会建成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组织。要着力完善协会组织体系,认真开展协会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协会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权益保障和惩戒机制,推动协会规范化管理。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改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要全力维护和谐稳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平台载体,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作“供给”服务能力迈向新高度。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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