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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4448355-30/2016-0531002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31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自身建设为重点,扎实工作,尽职履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提升。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1亿元,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131.1%,直接扶持创业7745人,带动就业2.93万人;组织就业技能培训8.35万人、创业培训1.5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104.4%和140.8%。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回生源地报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2.8万人,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大学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5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达到113家,全年组织见习人数1763人、期满留用率达到85%;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和“社区就业”工作,招募142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载体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2家,评估认定市级创业示范平台9家。建成临沂创业大学,力争每年帮助2000人实现创业、4000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202场,累计7736家(次)单位入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28万个,达成就业意向4.43万人,较大程度地缓解了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2015年,全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168.2%和110.3%,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35%的较低水平。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实现了养老保险“并轨”,同时在全省率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统筹期间个人账户返还工作。居民医保整合并轨制度运行平稳,当年可用基金41亿元,结余约2.96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建立了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办理大病补偿10.1万人次,实际报销金额达到4.43亿元,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连调,月人均养老金由十年前的700余元提高到221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5元,较国家标准高15元,163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居民按月足额领取了养老金、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11.76亿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落实到个人账户。失业保险金调整提高为月人均900元,累计保障失业人员2万人。对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617家企业,核准发放稳岗补贴2592万元;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为9344家企业、59.2万名职工减征失业保险费2.95亿元。进一步强化劳动能力鉴定的全程司法监督,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278人次,办理工伤认定案件3013件,打造了“亲情服务、阳光鉴定”品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2.19万名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核准手续。积极推进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严格内部审计,加强征缴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完整。2015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年度扩面征缴任务超额完成,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623万人,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6万人、109.4万人、917.4万人、59.3万人、100.2万人、56.4万人和537.5万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184.3亿元,总支出184.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达到267.4亿元,抗风险能力和共济能力进一步增强。

——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全市引进外国专家342人次,帮助解决各类技术难题778项;成功举办“百名外国专家沂蒙行活动”,22个国家188名专家齐聚临沂,达成合作意向276项,签约81项。新增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2人;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家,总数达到25家,成为推进产学研和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扎实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深入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第八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新增高技能人才1.3万人,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119.9%,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9万人。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新招生1.41万人,在校生突破3万人,毕业人数7333人,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9%。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新考录公务员818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574名。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工作,圆满完成80名军转干部和17名随调家属的安置任务。同时,调整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人均月增资600元;提高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推进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继续坚持人事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事考试考务工作16.2万人次,做到了依法科学公平考录。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取得新进展。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备案制度和三方机制建设,规范劳务派遣,推进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七区、九县每月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1450元和1300元。注重基层调解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效能,5处仲裁院入选了全省首批示范仲裁院。受理各类人事劳动争议案件2773起,涉及职工4749人,审理结案2623起,同期结案率95%。严厉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检查用人单位3.1万户,涉及劳动者100.2万人次,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4.1万份,追发拖欠工资4402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620万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介机构33家,清退风险抵押金和职介费7.7万元。同时,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93件次,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75.3%。

——服务全局意识和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紧贴市委市政府“三引一促”决策部署,走出去对接企业48家,请进来客商60余人次,签订合作意向4项,落地项目2个,项目到位资金5.8亿元,引进各类人才39名。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扎实做好“结亲连心”、“第一书记”任职村帮扶工作,帮助沂南县大庄镇河村社区提升了办公场所、村容村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12345”和“12333”服务热线共解答人社方面问题4.29万个、办理工单2980件,网站在线咨询和微博微信平台答复群众各类问题1.5万人次,坚持一把手参加“行风热线”,接听解决问题100多个。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滥发津补贴等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下降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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