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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技术评估
索引号: 004448662-06_C/2017-0829001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8月24-25日,受水利部委托,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技术评估组,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了技术评估。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市政府副市长张玉兰,副秘书长徐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县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4日,评估组专家参观了临沂城市规划展览馆,现场查看了开发区三河治理,罗庄区武河湿地,小埠东橡胶坝,莒南县鸡龙河防洪生态示范工程和第一净水厂等工程现场,并听取了各项目情况汇报。

25日上午,评估组组长,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建云主持召开了评估会议。专家组专家观看了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宣传视频,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随后现场开展了质疑答疑、集体评议、现场评分。评估组认为: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理念先进、布局合理、工作扎实、成就显著、特色突出,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了试点建设整体目标。经现场评议打分,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评估综合得分为93.1分,符合开展行政验收条件。同时,专家组建议我市要继续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张玉兰做了表态发言,对专家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表示感谢。她表示,各位专家站位高远,分析透彻,为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把脉会诊”,提出了难能可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消化,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相关部门,争取每一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来完善提升,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专家组的建议,结合临沂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继续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水之城、文之邦、商之都”为目标,充分依托中心城区水系发达、水网密布的优势,因地制宜加快水生态建设,积极打造具有北方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城市。2012年12月,省政府正式命名我市为首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2013年7月,我市被列为全国45个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2014年5月,《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方案》共包括六大系列,119项工程,总投资129.46亿元,试点期为2014至2016年。

试点期间,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围绕全市“两带三区四网,一核十城百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总体布局,系统构建了风险可控的水安全体系、健康完整的水生态体系、清洁优美的水环境体系、高效合理的水节约体系、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先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等六大体系,形成了“传承红色,保护绿色,打造蓝色”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模式,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6年底,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119项试点项目全部完成,28项考核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其中23项超额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40.38亿元,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家考核和山东省考核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83.3%和85.7%,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并于2015年代表山东省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核查;新建了16处湿地公园,改善了水生态环境,提高了生物多样性;完成了109条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沂河小埠东橡胶坝荣获全国“十大最美水工程”称号;改善了投资环境,实现了旅游产业增长和农业增产;用水效率显著提升,全市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了人居环境,对促进临沂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大美新”临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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