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水利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局党委和《关于开展2017年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水利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主体
已签订《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的水利施工企业。
二、缴纳时间
2017年11月28至2017年12月13日。
三、缴纳方式
企业在本市指定银行存入规定数额的款项或由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四、缴纳数额
工资保证金数额规定: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60万元,二级企业45万元,三级企业20万元。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539-812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