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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索引号: 00444889X-04_A/2017-1218004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费县是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确保全县试点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明确一个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为了构建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完善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分配制度,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新时代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制度。

落实两个保障。落实人员力量保障:成立县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农经人员力量,乡镇农经部门按最低7人标准配备。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县乡共担机制,加大县级投入,将培训学习、资料印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等改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考核奖补政策,对改革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给予适当奖补。

强化三个坚持。坚持因地制宜:做到因村施策,科学合理选配工作力量。坚持把握重点:紧抓成员界定和清产核资两个重点关键环节,确保底数清晰准确,改革公平公正。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集体成员意愿,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做到四个注重。注重示范引导: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打造一批标准一流、做法新颖的改革典型。注重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村居政经分离、合并村深度融合,全面规范集体经济运行。注重档案管理:把原始档案资料整理贯穿全过程,确保改革工作有档可查。注重三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全面用好用活三资监管平台,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等管理清晰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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