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质量评审,提升服务力。高度重视评审质量,将评审质量视为财政评审工作的生命线,保障财政资金科学、规范与安全使用,更好地服务于行政决策。同时,不断延伸财政投资评审职能,评审业务拓展至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以及重点、民生建设项目领域。
二是坚持跟踪评审,提升贡献力。坚持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认真把好可研报告投资估算、招标限价、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开标监标、变更认定、主材询价、结算评审等全部环节,不断夯实评审基础。
三是坚持阳光评审,提升影响力。健全评审操作规程,加强评审廉政监管,实施评审廉政纪律“十不准”监督卡制度,实现评审全过程系统化、透明化管理,使财政投资评审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评审规范、规定,实事求是出具结论,不弄虚作假,不蓄意乱为,积极树立财政投资评审的良好形象,着力提升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