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农业与农村工作简报》(鲁政简028号),印发《临沂市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我市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加快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总体思路,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工作中,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做到“三个明确”。坚持把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作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突出抓了三点,明确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二是突出因地制宜,推行“三种模式”。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工作中探索了三种模式,分别是农口 “小综合”模式,农口 “大综合”模式,农口部分整合模式。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抓好“三个环节”。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三点,抓好总体设计等中心环节,强化法律支撑和组织保障,抓好人员队伍等基础环节,确保有人办事,抓好制度建设等保障环节,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三项机制”。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三项机制,建立资源整合与部门检打联动机制,建立制度化培训教育机制,建立工作人员约束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