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做好元旦期间全县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确保元旦期间文化演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积极开展相关专项工作。
一是宣传落实到位。利用法制宣传日、日常执法检查等机会,深入到县城内较大的商贸超市、人群密集区,向广大业户深入宣传营业性演出注意事项,明确审批流程、违法处罚等内容,并向广大业户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白纸1000余份。
二是加强执法效能。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研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相关疑难案例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各类可能情况进行预估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了查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是明确岗位责任。划定元旦期间执法巡查、办案分片包干责任制,将全体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分区域负责县城巡查与监管工作。设置专门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接到举报后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确保反应快速,查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