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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局长丰绍明访谈:留住河清湖晏 打造生态沂蒙——临沂全面推行河长制开辟治水新局面

时间:2017-11-28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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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丰局长你好,请您介绍一下全面实行河长制的背景。

丰绍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一些地区先行先试,在推行河长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深入调研、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3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在全省全面实行河长制,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我市水系发达,水利工程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36条,水库902座,水闸1623座。水系交错、工程棋布,涉水问题突出,整治任务繁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率先实行‘河长制’”的要求。张玉兰副市长多次组织研究、推进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省工作方案出台后,市水利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136条河湖名录确认,组织人员赴江苏无锡等市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河流实际编制了《实施方案》初稿。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市委、市政府同意,4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

市政府网站: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丰绍明:《工作方案》由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目标

4月底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和建立河长体系,9月底前,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这个目标和国家比提前了一年,和省里的要求提前了四个月,这也充分说明我市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出台地方落实文件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同时,明确提出了我市到2020、2030年河湖保护目标,主要包括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等。力争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保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河清湖晏、生态沂蒙”的总目标。

(二)组织体系

1、河长制的组织形式。《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级设立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担任,市级河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各县(区)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县、乡镇(街道)、村(居)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企业、社区参与河长制,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县级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2、河长的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制定相应河湖“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报同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查批复,同时明确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主要任务

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水域;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同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到了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考核、加强宣传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通过建立河长会议、考核问责、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发布、工作督查、验收等制度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通过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考核来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扎实干事;通过建立以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技术监测为核心的全市河湖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河道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实现河湖管理保护资金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河湖知识进党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市政府网站:请您介绍一下市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丰绍明:市级河长体系组织体系包括市级河长设置和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两个方面内容。

王玉君书记、张术平市长任总河长,张宏伟副书记、李沂明常务副市长、张玉兰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市级河长。我市共有23条河流设立市级河长。1、设省级河长的沂河、沭河、新沭河、潍河、泗河5条河段。2、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跨县区的梓河、温凉河、祊河、邳苍分洪道、城河、东汶河、汤河、蒙河、龙王河、吴坦河、燕子河、南涑河、青口河、涑河等14条河道。3、城市规划区内跨县区、涉及两个以上管理主体的柳青河、陷泥河、李公河、青龙河等4条河道。市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市级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市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市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配套制定了河长办公室职责,明确了32个成员单位及其具体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市政府网站:请您介绍一下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丰绍明: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自抬标杆、走在前列”的定位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突出顶层设计,治水成体系。围绕“河清湖晏、生态沂蒙”这个总目标,本着溯本清源、绿水长流的要求,临沂市高标准制定了《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遵循一以贯之,建立起了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全面管控的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一是保护管理全域化。在省方案基础上,将河长制保护管理范围延伸到沿河湖所建的水库、闸坝、塘坝、泵站、取排水口等水利工程,以及有河道功能的灌排渠道一并纳入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有1211条,水库、闸坝等其他各类水利设施12000 处。二是河长体系全链条。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共明确河长9446名,其中,市级河长14名,县级河长276名,乡镇级河长1510名,村级河长7646名,实现了对河流的全流域管控。三是综合整治全方位。坚持“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制定了“一表、一图、一书、一案、一群、一课”(四级河长体系汇总表、河流水系图、问题排查报告书、河湖保护方案、微信工作群、河长制知识进党校培训课),按照“全面排查、系统整治、巩固提高”三步走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着力精准施策,治水见真章。我市通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理顺了治理河湖的思路,着力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四篇文章”,保证了治水管水实效。一是做好“治”的文章。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把涉水新建项目控污审批,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社会化运营机制,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坚持“截污、导流、清淤、处理、活水、景观”多措并举,突出抓好城区河流黑臭水体整治,重点解决污水直排等问题,努力把污水变清水、污水河变景观河。二是做好“保”的文章。抓好河湖调查和岸线编制工作,制定《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指导意见》,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出台《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已申报国家级试点。三是做好“管”的文章。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分解下达“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和1130个重点取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定期监测评价纳入省里考核的44个重点水功能区和22个市本级水功能区水质,对6个水质超标水功能区所在县区进行督导约谈、限期整改。全面开展“清河行动”,突出抓好沿线违建、河道采砂、非法捕鱼、涉河项目等“四项整治”,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八乱”行为,切实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四是做好“用”的文章。实施“水利+产业”行动,拓展河流功能,努力使其成为一条条流淌着的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科学组织实施雨洪资源利用规划,在沂河新建沂河河湾和袁家口子两处水源工程,可拦蓄水量9500万立方米,计划开工建设费县桥庄水库、新时代水源工程两处大型水源工程,可新增水资源量1350万立方米。实行水环境保障调水,制定《沂河流域重要水源调度管理办法》等,对城区段河流蓄水进行了置换。目前,共新建沂河、沭河等重要河口湿地公园6处、完善提升22处。

三、强化责任压实,治水聚合力。河长制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我市充分抓住这个题中之义,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真正实现了守河有责,守河尽责。一是压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坚持“河长负责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关键环节亲自协调、突出问题亲自解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5月20日至6月8日,14名市级河长先后对各自承担的23条市级重点河道进行了巡查调研,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河长巡河行动。6月底,市县两级290名河长全部完成第一轮巡河调研任务。市县总河长、河长带头徒步巡河586次,行程169公里。二是压实河长制办公室责任。市县两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17个,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河长和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确保了市级实施方案和河长组织体系在全省第一个出台,16个县区、157个乡镇实施方案比省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两个月。组织开展市县级总河长、河长、河长联系单位及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题培训6次;各级举办多种形式的河长培训班48次。围绕“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湖岸线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市级河长办公室聘请大学专家适时举办培训班3次,确保了方案编制的质量、进度。三是压实联系单位责任。建立了市县河长联系单位300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到663名。联系单位作为河长的具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河湖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组织,直接对所联系的河长负责。市级河长17个联系单位,主动承担市级河长日常工作职责,加强与下级河长和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开展相应河湖河长制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向市级河长汇报,形成了河长主导、上下联动、部门推进,共同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运行机制,治水有长效。我市将河长治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根本目标,并矢志探索出符合本地河湖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管理,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河湖都能得到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长效管控。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重要举措,解决重大问题。先后6次召开全市总河长专题会议、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会议、全市河长制办公室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部署了节点任务。推进“河长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涉河数据,通过“一张网、一张图、一中心、一平台、一本账、一标准、一诉求”,搭建与政府12345互联互通的服务热线。二是资金保障机制。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落实一批立时见效的应急项目,建设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10亿元,并拿出部分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宣传引导机制。建立了河长制新媒体宣传工作室,在琅琊新闻网首页开设临沂河长新闻专题,与临沂日报、电视台、广播同步推出《书记县长谈河长制》《河长巡河》《我身边的家乡河》等系列报道。全市各县区均开设了河长信息工作简报,建立了“临沂河长”公众微信平台,积极引导形成综合治水的合力。四是督导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河长制体系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和主要任务完成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9月份,组织了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启动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各县区、乡镇的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出台执行、六大任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查,切实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果。11月份,市长、总河长张术平签发了第一号总河长令,对当前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部署安排。五是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部门和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环环相扣,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并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把实施“河长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六是全民发动机制。积极动员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打响了全民参与的治河护河攻坚战,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规范设置了河长公示牌,开展了河长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启动“万人争做义务河长”志愿服务行动,实施荣誉河长、民间河长“双百聘用计划”,推行沿河河道企业认领制,设立共青团员和巾帼护水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让“有问题找河长”成为共识,真正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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