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内容页
互动
    标题 供暖、供热需要缴纳开口费吗?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7-11-01
    联系方式 18263974321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自己入住的房子,刚装修完,想咨询一下燃气、暖气开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临沂市供热条例施行后,小区住户供暖还需要缴纳开口费吗,收取依据是什么,每平米的价格是多少。
    回复人名称 dq
    回复时间 2017-11-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落实情况如下:根据临政办发[2011]70号通知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管网建设配套部分的征收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 元,根据临价费发[2016]25号通知规定: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供热专项配套费,包含换热站、户外供热管网、楼内立管、远程监控系统、远程抄表系统、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收取标准为48元/平方米;不含远程监控系统、远程抄表系统、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收取标准为33元/平方米,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等费用通过招投标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开通暖气需由小区物业向热力公司统一提出开户申请,按照开户程序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用户家中已安装燃气管道,只需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开通手续即可。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05026973号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