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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4448101-10_A/2018-0118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8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
 

1月15日,临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到2021年,全市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计划超过1200亿元。同时,我市将建成3个以新型建材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力争培育两个二百亿级建材产业园区,培育50家新型建材业骨干企业。

据了解,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建材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至2021年,全市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2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我市还将建成3个以新型建材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力争培育两个二百亿级建材产业园区,培育50家新型建材业骨干企业。积极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普及推广,不断提升建材行业智慧化的层次。力争到2021年,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关键装备实现数字化、智能化。

同时,我市将以水泥、玻璃等大宗原材料和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功能性新型墙体材料等消费者关注产品为重点,推进质量对标达标,降低综合生产成本,着力提升经济效益。力争到2021年,90%的规模以上建材企业人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万元以上。

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快推行绿色生产,积极引导绿色消费,构建贯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全产业链。压减水泥、玻璃、建陶等传统建材行业过剩产能。到2021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87万吨以内,水泥熟料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高附加值建筑陶瓷比重、新型墙体材料比重明显提升。力争到2021年,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等主要产品平均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占比15%以上,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有关标准要求。

在新型墙材方面,我市将着重朝发展轻质、高强、耐久、自保温、功能性、部品化墙体材料产品方向发力。利用工业废渣等生产高空洞率、高强自保温方向的空心砌块和自保温砌块等烧结类产品;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砌块、透水砖与隔热保温复合一体化装配式建筑内、外墙板材等非烧结类产品;发展加气混凝土(高端)砌块、板材,推广真空绝热板等本质安全、节能、绿色的保温材料。

另外,为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需要,围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我市将依托天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建材部品化、原料标准化,推动建材部品、构配件产业实现标准化设计、系列化开发、工厂化生产、配套化供应、信息化管理。

拿到中国质量奖,奖励100万 真金白银助推建材产业发展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还对建材企业给与财政支持,用“真金白银”助推建材产业发展。建材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省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企业新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新被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称号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标准的建材企业,按照《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由受益财政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同时,我市鼓励建材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将企业改制上市事后奖励变为事前补助,对我市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申请募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新认定和入选的国家级、省级行业排他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一个企业同一年新认定、新建多个研发平台的,按单项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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