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的提请,于2017年3月31日任命:
鲁燕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晓霞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下一条: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关闭】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05026973号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